门缝广告:都市新公害
文/乐河
几乎每天早上,当你急匆匆出门时,或是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门时,在门缝里或门把手上不难发现那些花花绿绿的各式广告。起先倒也觉得新鲜,会偶而瞥上一眼,久而久之,你就会烦得要死。
门缝广告,不仅让人讨厌,也确实存在着诸多危害。
一是逃避监督,扰乱广告市场。一些化妆品、药品、保健品是“门缝广告”的主角。按《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食品、保健品广告应到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登记,药品广告应到药政部门办理申请登记,而“门缝广告”大都不办理登记手续,有的虽在本地办理过,但异地散发时却未重新登记,工商部门认为这种广告行为是一种“打擦边球”式的不规范作法,他们不是不知法,而是故意不守法。商家之所以选择这种广告形式,原因是费用低廉,并认为一家一份,自然“收视率”就高。其实不然。
二是误导消费者。“门缝广告”中对保健品的疗效、功效往往任意片面地夸大其辞,明显地有误导、诱导消费者之嫌。有一种营养液在广告中竟说:吃了它高考不上线100%地退款。言外之意,吃了这种保健品,高考定能成功。也正是生产该营养液的厂家,爆出了近万元收买某省一高考女状元为其作虚假广告的丑闻。还有一种减肥药竟然称,吃了这种药,一天能减一斤,鬼知道这药的魔力是从哪里来的,应当指出的是,不少“门缝广告”中对药品的宣传,引用了不少子虚乌有的读者来信,以证明其功非凡,使人上当受骗。
三是引狼入室。不:久前,山东省蓬莱市公安局海湾边防派出所抓获数次人室偷窃的不法分子李某,李犯系蓬莱市农民,农闲时经常到市里走街串巷收酒瓶子和旧家具。一日,李某无意中发观一家门缝中插满了广告,心想,此户肯定无人,便心生邪念,翻墙人室行窃。轻易得手,李胆子越来越大,后又多次故伎重演,专窃“门缝广告”多者之家,且次次得手。见诸报端的此类案例报道并非个别,以“门缝广告”多少作为选择作案对象已成为某些溜门撬锁之徒的诀窃。可以说:门缝广告有弊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