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莫让专利二字蒙住了眼
时下,一些形形色色的产品广告,看似天方夜谭,却都明明白白地刊登着国家专利号,标榜自己是采用国家认可的先进专利技术。不少消费者虽然对专利茫然无知,却都冲着“国家专利”几个字,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商品。殊不知,到头来却是有苦难言:增高鞋垫不增高,减肥茶不减肥,疝气腰带治不了疝气,自称高分子合成的重睑术定型器并不能形成永久性双眼皮……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的专利,本是衡量技术进步和科技实力的标尺。但一些商家或厂家却从一己私利出发,用专利作幌子招徕生意,有的肆意增加或夸大专利的功能,有的故意混淆专利的性质,有的甚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藉以蒙骗善良的消费者。消费者不明真相,商家趁机混淆视听,以至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其实,要认清专利的性质很简单。我国的专利号有9位数字,前两位数字表示产品申请专利时的年份;第三位数字是关键所在:“1”代表发明专利,“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四到八位数字是当年申请专利的顺序号;末位数字是计算机的校验码。显而易见,真正代表先进的质量和功效的,只能是发明专利。
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发明专利,也往往被一些广告扩大了功效。如一种享有发明专利的防治近视眼罩,其先进性能仅仅只是“使睫状肌松驰”,但却标榜可以“治疗改善眼部生理机能失调而引起的多种疾病”,纯属欺人之谈。实际上,要松驰睫状肌非常简单,只需闭上眼睛即可,那项“发明”充其量是松驰的效果特别好而已,何来治病疗疾之说。眼下,市场上五花八门打着“专利”旗号的近视治疗仪,都宣称自己能治好近视,但迄今为止,无论是医学理论还是临床实践,却都未有可以治愈真性近视的发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可以说是俯拾皆是,“李鬼”们正处心积虑地为“专利产品”抹上一层神秘诱人的色彩,借以鱼目混珠,混淆视听,愚弄消费者。
消费者,请睁大你的眼睛,千万别让变味的专利蒙住了你的眼睛。 (许士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