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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5月27日
经济与法
03

偷电——无底的“漏洞”

何菁菁 皇黎

长时期以来,一双双黑手伸向电力资源,令人防不胜防。偷电,成了社会公害,打击“电耗子”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电耗子”每年偷电达16亿千瓦小时,这一数字背后是什么概念,相当于30个中等县的全年发电量,约为三峡电站建成后年发电量的1.8%,国家少收电费数亿元,足以建一座中型电站。

某电力部门反窃电稽查办人员在两个月内对全市用电情况突击检查27次,竟查出窃电20余起,已到了每次突击检查都查出“电耗子”的地步。

窃电者已从个人发展到单位,甚至出现了“窃电专业户”。一名胡姓“电耗子”,专门帮某厂窃电,收取非法窃电收入数万元。

最原始、最简单的窃电,就是那些不愿多掏电费的家庭用户常使用的办法。笔者所在城市的一幢民宅,按总电表电量平均到各用户的电量就是比一户一表的实际用量高。根据知情者举报,电业部门立即派人调查,发现一住户的电线绕过电表,在共用线上私接电线,家庭中的照明、电视、电冰箱、空调等电器“借电”使用了两年有余。

按规定,用户不得擅自拆装改装电表,但仍有人暗地里做手脚,在电表上做起了“游戏”。电力部门在查处窃电事件中发现:有的企业和住户或在配电柜上做手脚,或在电力互感器上动“点子”,有的干脆在电表上安装一个部件,这样,电表走起来就特别慢,甚至出现“负增长”。

窃电智能化,反窃电更加困难。窃电工具安装在配电柜上,它能使电表反转。对目前发现的窃电器进行测试表明:每小时窃电可达2000千瓦小时以上。

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电耗子”不仅窃电,而且还传授窃电秘诀,制作出售窃电工具。还有的将生产用电、动力用电偷偷接在照明电表上,利用电费差价,以达到少交电费的目的。

人们已经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偷电不仅是个人,而且发展到企业用户窃电,窃电风愈演愈烈,这一现象的背后,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

原因之一,电是商品至今没有得到一些人的认同。许多“电耗子”对电是商品、用电就应交钱这一观念不仅是淡薄,有的根本就没有这一意识,认为窃电不算偷,不犯法。也有被当场抓获的“电耗子”,对于电是商品,他们从没听说过。

原因之二,对“电耗子”查处打击力度不够。一方面是对“电耗子”的处罚,某些地方以“罚”代“法”,交钱完事。另一方面是不少“电耗子”被查处后,托人说情,逃避罪责,使正常用电检查、执法受到干扰,无形中助长了“电耗子”的胆量,大长了“电耗子”的气焰。

原因之三,某些电力设备在防偷电功能方面设计的缺陷很多,客观上给“电耗子”做手脚留有空档。例如计量柜设备上的挂锁,一拧就开,成了摆设,许多窃电者便轻而易举地在计量柜上挂导线越表用电。电表上封签不牢,也使“电耗子”做起手脚方便,通过伪造封签或者干脆将封签拆掉,改变电表内部结构,造成电表停转等情况。

愈演愈烈的偷电风,已引起社会有识之士的广泛关注。反窃电不仅是供电部门一家的事,应该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非下“猛药”,才能彻底根除窃电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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