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应从“下岗”走向“换岗”
赵冬生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企业一方面要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另一方面要实施再就业工程”。笔者以为,其中的精神内涵是国有企业减员分流,不是下岗而是换岗,国企职工要转变择业观念,从下岗走向换岗。
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则,劳动力流动是优化生产要素的必然性。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在改革之初就提出“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目前,国有企业职工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一种“等、靠、要”的思想,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大多数职工都想“舒舒适适干工作、轻轻松松拿工资”,追求一种“旱涝保收”、“不死不活”的经营状况。怕冒风险,不思进取,久而久之,形成企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三个和尚没水喝”的不良局面。时下,国有企业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其中,下岗是“表”,增效才是“本”。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后转到合资、独资、私营企业工作或从事第三产业,实质上是工作岗位的变化。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应积极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强化职工技术培训,拓宽就业门路,大力推进再就业工程,为职工多办实事。而作为国企职工更要转变思想观念和择业观,正确对待下岗分流,切忌在“一棵树上吊死”。众多再就业的成功者用自身实践印证了:“下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理下岗”。路在脚下,问题是看你如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