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凤城市出台了新的《企业下岗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对职工下岗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了6种人非本人自愿,企业原则上不得让其下岗。这6种人是:市(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现役军人配偶、因工伤残的荣复转退军人配偶、革命烈士配偶或直接供养革命烈士子女、父母者,夫妻一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已有一方下岗的另一方,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因工致残、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在治疗休息期内的职工,特困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