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石泉县法院
制定创建“五好法庭”规划
本报讯 石泉县法院党组积极克服县财政紧缺、创建“五好法庭”投入不足的实际困难,最近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五好法庭”活动的实施方案。
石泉县法院创建“五好法庭”实施方案在明确创建“五好法庭”的指导思想、标准及“五好法庭”必须履行的职能的同时,规定了创建“五好法庭”的方法与步骤:
一是坚持外促内动。在乡镇由法庭所在地的乡镇党委书记牵头,成立由法庭辖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财政和法庭等方面组成的“创建五好法庭活动协调小组”。县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助理调研员、民庭庭长任副组长、各人民法庭庭长为组成人员的“创建五好法庭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全院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各人民法庭庭长要分别与创建领导小组签订“创造五好法庭责任状”。
二是分段落实创建任务。召开干警会议,学习文件,进行思想发动;分别落实各法庭的具体创建任务;签订创建责任状;县法院和各法庭分别邀请指导小组、协调小组召开一次会议,汇报座谈研究创建活动的具体事项。今年筹集资金修建饶峰、后柳人民法庭的办公、审判、住宿用房及交通通讯设备;同时解决熨斗、柳城人民法庭的交通、通讯装备。1999年修建迎丰、池河人民法庭用房,并解决其交通、通讯装备。2000年新建城关人民法庭用房,其用地可提前筹集资金征用。
三是开始坚持考评。各人民法庭先进行自查,县法院组织检查,邀请辖区县、乡人民代表视察评议,组织一定范围群众进行民间测评,确定“五好法庭”入选单位。县法院向县委、人大和地区中院写出创建活动总结报告,对符合“五好”标准的法庭提出验收命名申请,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