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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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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税务人员岂能如此霸道?!

——一位下岗女工的控诉

编者按

白水县女工殷翠云的这封来信,本报曾在内部刊物《来信摘编》上刊出,引起了白水县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县司法机关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审理。我们今天公开刊出这封来信,一是税务人员执法违法的类似事件其他地方也有,他们可以从殷翠云的控诉中受到教育;二是督促此案能尽快得到圆满解决,本报亦对此作追踪报道。

编辑同志: 

我叫殷翠云,今年36岁,系白水煤矿下岗工人,现在白水县城二马路办一水暖经销部。

1998年3月22日,我丈夫(亦系下岗工人)外出收帐未归,我因患病在家(门市部)休息,中午12时左右,城关地税所副所长张亚民带六七位税务人员来门市部征收一季度税金。

只因当时才过完年,手头无钱,丈夫收帐未归,我急忙向他们解释,央求他们暂缓几日,谁知他们蛮不讲理,冲我吼道:“你出去,把门给封了!”我一边解释,他们就过来两三个小伙,强行将我往出拖,其中一个抓住我的一只胳膊将我甩倒在地。我指责他们说:“现在还是共产党的天下,你们简直是一种土匪行为!”另一个听我这么说,竟打了我两个耳光,继续把我往外拉,在强拉中又将我甩倒在地,头被碰到铸铁管上。当时我两眼发黑,昏倒在地上。他们连拉带拖,把我扔到停在公路边的车上,拉到了城关地税所院内。他们又把我从车上拉下来甩倒在地,几个税务人员将我拖进了一个房子,一个叫王永亮的人扭着我的手就上手铐。我不同意,又打了我两个耳光,猛向我的左胸处踹了一脚,我当即昏迷过去。当我醒来时,他们用手铐将我铐在房子里的连椅上。还说要给我录口供。因他们所写的笔录与事实不符,我就拒绝签字,他们便对我进行恐吓,威逼:“你不签字,就铐你一晚上!”一直到晚上10点多钟,他们见我不签字,就强行抓住我的手在笔录上按了指印。这时,我丈夫闻讯赶来,要求他们放人,他们说:“放人可以,缴200元罚款。”无奈,只好缴了,但他们拒不给任何收据。直到晚上12时多,我们才回到了家。

3月23日和4月13日,先后经县、市医院检查,结论是:左侧肋骨骨折,枕骨凹陷性骨折,并住县医院治疗,这给我造成终身后遗症,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刺激。4月25日,白水县地税局竟置我生死不顾,在县医院的病房中对我下达了严重失实的(98)白地税告字01号《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98)白地税罚字0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和(98)白地税处字01号《税务处理决定书》。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十分关心下岗职工再就业,并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白水县城关地税个别人员如此目无法纪,殴打我致残,我向社会呼吁,维护一个作为下岗职工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呼唤法律维护一个公民的权利。殷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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