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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3月17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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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储蓄实名制想到的

锦绣文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研究、酝酿储蓄存款实名制的问题,即今后必须用真实姓名去银行进行存款。目前,据权威部门就此问题对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6城市的1229位居民进行随机专项问卷调查,赞成实名存款的受访者竟达88%。

长期以来,我国现行的储蓄记名制的许多弊端已显现出来,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随着反腐倡廉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储蓄记名制已给建立公正的社会和法律保证体系埋下了一些不容小视的隐患。从反腐倡廉方面来看,一些腐败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收敛了大量的赃款,他们或以笔名、化名等方式存进银行,这些不义之财被存进了银行,在银行中保值增值,使国家的资金蒙受了很大的损失。同时,司法部门通过银行帐户是很难查清楚的,存款项究竟是多少数额, “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现象的出现,使一些腐败分子隐藏了财产的真实来源,逍遥于法律的制裁之外。而个人储蓄实名制,司法机关、廉政部门通过银行便可查清楚个人的开设户头,查出每一笔资金的存取情况,为惩治腐败掌握了犯罪的第一手资料。从经济方面来说,一些企事业单位把“小金库”资金以假名存入个人储蓄帐户,由于缺乏约束力,这些资金往往难以查处;由于个人储蓄存款的利率要高于企业存款的利率,一些企业把公款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从而套取了银行利息,企业资金经过这种方式处理后,往往会从银里消失得无影无踪,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入,企业因此也逃避了税收的监管。甚至,有些不法之徒利用储蓄记名制来银行进行“洗黑钱”,为发不义之财留下漏洞。

由于看来,实行储蓄实名制,不仅可以使公款私存和“小金库”没有了立足之地,而且使靠分散假名存款来逃税的办法失灵,同时,对那些企图“洗黑钱”的不法之徒也具有威慑作用,更使那些腐败分子在化名储蓄这棵大树下无处安身。从而推动我国银行储蓄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需要,使银行储蓄在实施了实名制后,这碗水才能逐渐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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