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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9月0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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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一则报道省外受重视

拖欠七年的货款将全部追回

本报讯 7月1日,本报刊登《判决协议皆成为空文一场官司七年无结果》,反映四川省广元市市中区河西街道办事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拖欠我省眉县远征鞋厂退休职工高师朝货款一事,引起广元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高度重视,使拖欠了7年的死帐变活。

8月初,高师朝在西安接到广元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函,函称:陕西工人报的报道已看到,广元市人大、市中院的领导高度重视,批示市中区法院尽快执行此案判决,挽回债权人经济损失,以维护法律权威。8月20日,高师朝来到广元市市中区法院,该院雍副院长亲自安排执行庭的法官同债权人去河西街道办事处执行法院判决。由于该办事处经济困难,先支付了5000元,并作出书面保证其余6000元将于今年12月底全部支付。

9月1日下午,高师朝刚从广元市赶回西安,就来到本报维权部通报了此事的进展情况,他感激地说:“眼看是一笔死帐,多亏陕西工人报为职工说话,维护了职工权益使,使我讨回了7年前的旧债”。

本报记者 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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