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未准请假班组长竟被殴打致残
此类伤害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陕西第九棉纺织厂一生产组长田成林因工作原因,遭到本厂职工游韶军指使的4名歹徒的围攻殴打,造成右眼损伤而盲目。对这起故意伤害事件,厂方虽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是田成林本人反映,此事迄今尚无一个可让他接受并感到心理平衡的结果。
田成林为陕棉九厂准备车间乙班整经组组长,因对该组青工游韶军的请假未准,致使游衔恨于心。1999年1月9日午夜时分,游韶军指使厂外4名打手,手持木棒,在田成林下夜班回家途中,突然对其围攻殴打,造成田成林头部、眼部多处受伤,虽经多次住院治疗,右眼终因损伤严重而盲目。宝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田成林遭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右眼损伤致盲目,构成重伤;属七级伤残。陕棉九厂厂部认为,游韶军因工作矛盾不向组织反映解决,却指使他人殴打班组管理人员以泄私愤,其情节严重、影响极坏,不仅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还给受害者本人带来了终生残疾,经厂务会研究,于1999年12月29日作出决定:对游韶军开除厂籍,同时负责赔偿受害人田成林医疗费、陪护费等共计21286.63元。12月28日,岐山县公安局对游韶军予以刑事拘留审察。
在事发后的一年期间内,田成林一直被按病假对待,未予安排工作。田本人认为,自己因工作原因被人殴打致残,因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同时要求公安机关能尽快结案并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陕棉九厂公安科科长刘锁柱对记者说,游韶军对其指使他人殴打田成林一事供认不讳,但游本人未直接参与打人、伤人。至于行凶的4名歹徒,游一直不好好交待。其所交待的两人,经查,一人正在服刑期间,无作案时间;而另一人无具体住址,无法调查,致使此案迄今没有被完全侦破。
记者随后采访了岐山县公安局内保股。据该股李股长说,目前此案取证困难,证据不足,行凶的4名歹徒现无一人到案,因此无法向检察院移交。游韶军刑拘已满一月,将被“取保候审”,从法律程序而言,此案暂时尚不能作为刑事案件予以处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陕棉九厂党办主任张德文说,对田成林受伤害一事,厂领导和行政部门极为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目前,厂务会已决定由棉纺分厂准备车间安排田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在谈到田的工伤待遇问题时,该厂劳资科科长说,工伤需劳动部门鉴定,因而目前田的工伤待遇尚无法确认。
田成林遭他人伤害一案,虽然各方均很重视,但迄今尚无一个令受害者信服的结果。田成林表示,尽管目前他感到茫然与无奈,感到精神和生活上的压力很大,但他相信组织,相信法律,也等待各方给予关注,有一个让他认可的结果。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