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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系统
严查“不入腰包的腐败”
据新华社 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近日作出部署,加大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严查“不入腰包的腐败”。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靳军表示,要纠正少数人因钱没进个人腰包而把渎职犯罪看作是工作失误的看法,对那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严重渎职,造成楼塌、桥垮等特大事故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的少数干部,及时追究法律责任。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汉明介绍,目前,一批严重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受到法律追究。巴东县副县长汪盛钧等人玩忽职守,导致“209”国道焦家湾大桥坍塌,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39万元,现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石首市财政局原局长高庆善等人在炒卖国债中失职渎职,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即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据统计,近三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国家机关科局级以上干部失职渎职犯罪120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