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出2001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部分加工企业在食品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吊白块”,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人们对此应提高警惕。
“吊白块”的化学名称为甲醛次硫酸氢钠,有强还原性,通常在工业上用作漂白剂,“吊白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分解产生的甲醛,是细胞原浆毒,能使蛋白质凝固,摄入10克即可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