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07月27日
维权之页
03

原合阳县一运司64名被一次性安置的职工,单位每月只给他们缴纳10来元的养老保险费——

“八年只缴了千元养老金这叫我们退休后咋过活”

“我不知道一运司咋搞的,8年只缴了一千来元养老金,这叫我们退休后咋过呢?”原合阳县一运司职工马增红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登记的缴费金额忧心忡忡。在他手持的养老保险手册中,单位缴费一栏中是这样记载的:1993年1月-1995年12月缴费720元,1996年1月-2000年】2月,缴费720元。由此计算,单位每月为马增红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只有10来元,而他本人的月基本400多元,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实际缴纳的费用与应缴费的数额悬殊太大。

与马增红有同样担心的还有64人,他们都是原合阳县一运司改制时被一次性安置的职工。合阳县一运司原是合阳县交通局下属的国有企业,今年3月被渭运集团兼并,吸收了原一运司的部分财产,承担部分债务,并负责安置部分职工。渭运集团接收了一运司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和部分在职职工,其余的64名职工实行一次性安置。按照工龄分别以每年600元、7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职工安置补偿费。

在兼并过程中,一次性被安置的职工提出很多异议,其中反映最强烈的是一次性安置费和养老金欠缴问题。

职工认为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一次性安置,应当参照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3-5倍来确定一次性安置费,而县上对他们发放的标准太低。

职工反映,他们觉得养老保险手册上的金额明显有问题,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省社保局咨询有关政策后,初步估算,即使按最低标准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到2000年一运司尚欠缴他们64人的养老保险金8万多元。合阳县统筹办给交通局便函,让派人对养老保险基数进行重新核算,对64名职工作出正确的解释。交通局承认欠缴的事实,但无钱补缴。

合阳县交通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称,关于一次性安置费,按合阳县平均工资计算,兼并方付给职工安置费、安家费等,加起已超出了3倍的标准,故不存在违反政策一说。至于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县上已研究一定要按政策办事。但这些欠费由谁来补缴,这位负责人说他也说不清楚。

■本报记者 焦晓宁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