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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7月27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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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期间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百事通先生:

我是咸阳一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去年年底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但去年9月份我已怀孕,现将生育,但近期接到单位通知,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请问,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企业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咸阳 董莉莉

董莉莉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否终止劳动合同问题,国家做过规定,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这一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将要延期至哺乳期满。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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