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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20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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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存被美国独资咸阳康可德天然制品有限公司解聘了,理由之一是王万存在去年曾两次与公司副总发生争执,而争执的原因是公司拖欠工资,王万存愤怒了——

外商企业你怎能随意处理职工

“不能因为你是外商独资企业就不讲理。”37岁的汉子王万存面对外资企业对自己的种种侵权行为不屈不挠。6月20日,王万存将咸阳康可德天然制品有限公司上告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将在近期择日开庭。

据了解,王万存是咸阳市建秦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咸阳市制线厂)下岗职工。1999年2月,经人介绍,他来到康可德天然制品有限公司临时帮忙开车。同年4月份,该公司绝定留任王万存担任司机,口头约定基本工资400元,补助、差费、加班延点按规定计付,并未形成书面协议,亦未签雇用合同。1999年12月,公司原采购员因工伤住院治疗,便要求王万存兼职干采购,同时承诺每月增资250元。但该公司一直不予兑付王万存的加班工资、延点工资及差费奖金等,他便找公司领导要求清付所欠劳动报酬。由于久拖未结,王万存就不断追索。他的行为激怒了该公司领导。2001年3月20日,康可德天然制品有限公司作出“为压缩管理费用、降低成本,现决定立即解聘司机”的书面决定。

康可德天然制品有限公司的这一行为令王万存感到吃惊,自己仅仅是按约定讨回应得的劳动报酬,这家公司竟然找借口解聘职工。3月27日,他诉请咸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康可德公司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及住房公积金、解聘时法定的补偿等。5月22日,咸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审结了这起因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裁定康可德公司支付王万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460元;没有提前30日通知被解聘人的补偿820元;拖欠工资546.67元;住房公积金转入咸阳建秦线业有限责任公司,归王万存所有。然而这一结果与王万存提出的拖欠费用3万余元有很大差距,他便一纸诉状将康可德公司告上咸阳渭城法院。

记者就此事赴咸阳采访了这家公司。据公司副总经理张巍称,没跟职工签合同一方面是因为职工成分复杂,另一方面是咸阳外资企业服务中心不健全,没有英文合同,因此从成立美商独资公司至今一直未办理劳动合同等事宜。而解聘王万存的理由是在2000年内,王万存曾两次与公司领导就福利和待遇等问题发生争执,另外王万存开车成本严重超标。

在这家公司的一线车间,几十个工人正冒着高温操作。一位苏姓职工告诉记者,公司从未提签合同的事,曾发生过的两起工伤事故不知怎么被了结了。这次公司又找借口解聘了司机及原办公室主任,职工们也很为自己的权益担心,但没有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又不管,只得捱一天是一天。

王万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站了出来,他相信,外商企业决非特殊企业,它一样要遵守相关中国法规,不得肆意侵害中国职工权益。

■本报记者 宋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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