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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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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时工可能成为正式用工方式

据《工人日报》 上海市政府已原则批准在本市实行小时工用工形式。预计不久以后,小时工便可登堂入室,成为有章可循的正式用工方式。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的企业中,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实行全日制、普通的操作工或办事员实行小时制是颇为常见的组合用工模式。这种做法对企业来说提高了劳动力的利用程度,降低了劳动力成本,对劳动者个人来说,则意味着有更多的自由和选择,全社会的平均失业率可因此而降低。西欧国家小时工的比例平均在20%以上,女性就业时,80%乐意选择这种方式。

目前上海市的基本设想是用人单位在使用和辞退小时工时,应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和退工手续,建立劳动关系,但手续较为简便。小时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小时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费两部分。小时工资收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则以小时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确定。当小时工在多个用人单位工作时,其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各单位分别足额支付。

该制度全面实行后,弹性就业的观念将逐渐深入人心,用不了几年,小时工就能发展成一支规模庞大的就业大军,而且将占从业人员总人数的比例可望达到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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