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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20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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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口时应出口

近些年来,一些企业违背劳动用工制度、随心所欲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让职工无休止的加班加点,却不按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应得的加班工资;视劳动合同为儿戏,想签就签,不想签了就停签;企业中重大决策出台不经过职代会,个别领导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一些企业的个别领导之所以拿职工权益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当一回事,除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自身素质低下等原因外,这与我们一些职工缺乏自身保护意识,该说不时不说不,该出口时不出口有着很大的关系。

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犯,职工们缘何该出口时不出口?一些人总认为,企业成百上千人,又不是咱一人,大家的合法权益、正当利益都受到了侵犯、影响,别人能过得去,咱就过不去?他人能忍得,咱有何忍不得?有的即使极个别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不声不响,不说不争,一味地忍让,当“好人”,理由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也有一些人,即使肚里有“火”,也只是背后发牢骚,也有一些人只怕说了不,枪打“出头鸟”,个别领导打击报复,给自己“穿小鞋”。岂不知,这种对不正之风睁只眼闭只眼,忍气吞声的现象,只能助长歪风邪气。

因此,只要我们都能真正做到,面对侵权行为,勇敢地站出来说声“不”,那么,企业中的违规现象定会大大收敛,这不仅是建设一个文明、健康,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企业的要求,也是维护职工个人利益的迫切需要。 ■安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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