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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28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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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能否享受产假待遇

百事通先生:

我妻子,是一事业单位的职工,怀孕九个月提前早产,且婴儿出生后未成活。我想问一下,象我爱人这种情况,产假休多少天,生育费用怎么办理?

宝鸡 曲向明

曲向明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国家是有规定,《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同时该通知第二条又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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