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在纺织行业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韩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欠发工人一分钱工资,医疗费报销、加班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都没受到损害。这一切都得益于——
集体合同维护了工人合法权益
韩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2000余名员工的股份制企业,在纺织行业连续多年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该公司却能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生产秩序正常,没有关一天车停一天产,没有欠发工人一天工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其中有何奥秘?韩纺公司工会主席高昌斌向记者一语道破“天机”:“这是因为我们把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当作贯彻落实《劳动法》的‘牛鼻子’,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条款,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从韩纺公司1996年7月12日签订的第一份《韩纺公司集合体同》到现在,第三轮集体合同也快到期了。通过五年的运作,由当初很粗略的合同条款发展成为现在操作性强、内容详细、能够较全面保证员工切身利益的一项平等协商制度。在保护员工权益方面内容包括职工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婚丧产假报销程序、标准及办法,社会保险金缴纳,劳动保护等等。
好制度重在落实。为了使集体合同不成为一纸空文,韩纺公司工会在五年的实践探索中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发挥协商职能,较好地保证了集体合同条款的履行。
——召开会议协商解决。召开联席会议是该公司落实合同条款的主要渠道之一。他们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工会主席、协商代表、行政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就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场协商解决。《劳动法》颁布以后,根据纺织行业实际,该公司实行的是科室五天工作制,生产车间是六天工作制。有协商代表在联席会议上提出,车间加班,应支付双倍工资。尽管当时企业处在困难时期,但行政领导还是当场拍板,从本月起加班支付双倍工资。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工人生产积极性。
——与行政领导碰头协商解决。集体合同条款牵扯到方方面面,不可能每件事都召开会议协商解决。为此,对一些不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的事情,就由工会主席与行政领导碰头解决。如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员工医疗费的报销程序、标准等,都是通过工会主席与行政领导碰头协商解决。
——上级部门协调解决。要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有些问题单靠企业是解决不了的。合同条款中明确要求公司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由于纺织行业不景气,要保证正常生产,按时缴纳“两金”暂有困难。于是,公司请来社保局的领导,经过协商每月缴纳3万元,工资照发,下余挂帐,待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好转后补缴。这样既解决了离退休人员工资问题,又维护了在职职工的利益。
——监督检查完善合同条款。为保证集体合同条款的履行,韩纺公司成立了联合监督督察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立即协商解决。对于合同中操作性不强的条款,通过协商进一步完善。有的车间在女职工特殊保护方面做得不到位,工会与行政协商后,制定了《女工休产假的规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报销的规定》,仅女工产假报销一项每年支付费用6万元以上。此外,该公司还先后出台了《医疗费报销的规定》、《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使集体合同条款更完善,而便于操作。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