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百事通先生:
我是名失业人员,自己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家庭生活很困难,请问可否同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宝鸡市 李明洁
李明洁同志:
《失业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国务院在关于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这一规定,失业人员(城市居民)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只要符合标准,可以同时申请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