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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11月02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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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毕业参军能否算统一分配工作

百事通先生:

我是陕南某企业的职工,1967年中专毕业,1968年3月应征入伍,其它同学于1968年分配工作。去年公司在工资套改中,说我不是从学校统分到企业工作的,故少给我套改二级工资,我想问一下百事通先生,我响应党的号召中专毕业后在待分配期间应征入伍就不能算是统一分配参加工作了吗?我应该不应该享受与其它分配的同学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南 王宏谋

王宏谋同志:

你响应党的号召报名应征入伍没有错,应该享有与你同年分配又分配到同一企业职工同等的福利、工资等待遇,单位现在这样做是错误的,应该予以纠正。劳动部工资局、全总生活办公室等三单位(63)中劳薪字第552号文件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直接由政府介绍工作和复员、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的,或者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他们的军龄都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即为本企业工龄),并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劳保福利待遇。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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