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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8月2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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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隆坊镇读者反映

药材站当工人一年两千元押金全扣完

黄陵县隆坊镇刘家峁村读者雷发元反映:

1997年初,我受聘于隆坊镇药材站当工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并收取我押金2000元,并言明押金随劳动关系解除退还。1998年农历3月,药材站以生意不好,人员过多为由暂时给我放一个月假,并说假期工资照发。一个月后,我去上班,站长还是一个月前的理由,拒绝我上班,假期照发工资也是一句空话。我连续找了几次,还是不让我上班。后来,我要求退回2000元押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药材站站长竟然说我的2000元押金已算作一年来我所用药材站的水、电、煤、以及房租费了,支付经济补偿金更谈不上。1999年原站长调至黄陵药材公司我去找他,他不是避而不见,要么见面就是一句话:他已脱离原单位,管不了这事。而新上任站长则以没有收我的押金将我拒之门外。像我这种情况药材站不止我一个人。我们为此伤透了心,希望你们代我们呼吁一下,尽快让药材站退还我们的押金。

值班编辑:所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请黄陵劳动监察部门及隆坊镇药材站上级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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