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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供电局一读者来电反映
蓝田汤峪河支线屡遭破坏
9月20日10时,西安供电局新闻中心的洪华同志来电反映:
根据调查,蓝田供电分局所辖10千伏焦汤线汤峪河支线于今年6月至9月三次遭到附近采石厂放炮飞石的破坏,尤其惨烈的是9月2日蓝田县汤峪镇汤庄村村民汤学俭在距离线路不到50米处放炮炸石,飞石击中该线路,造成19—20号杆档距内A、C两相导线断股,18—19号杆档距内有6处明显伤痕,汤峪河支线7号杆分段丝具A、B相熔丝熔断,致使10千伏焦汤线汤峪河支线全线停电。
事件发生后,蓝田供电分局立即与县政府取得联系,蓝田县副县长主持召开了由安监局、公安局、矿管局、供电分局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认定,10千伏焦汤线汤峪河支线附近的采石厂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的规定,并于9月10日给相关的三个采石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但是,会议精神迟迟得不到落实,迄今为止,该线路仍可能再次遭到破坏。
蓝田供电分局为确保沿线居民用电,在连日阴雨天气转晴后,于9月17日组织施工,恢复了该线路供电。分局再次承担了7000多元的维修费用。但是迄今,肇事者汤学俭仍未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对其采石厂进行迁移和整改也未缴纳应承担的维修费用。 ■洪华
值班编辑:来电反映情况如何,请蓝田县政府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