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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3月07日
北国周末-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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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威信”何以流失

据新华网报道,1月2日,在山东济南打工的四川民工徐天龙讨要工钱不得,反遭殴打;徐抱住包工头自焚,结果包工头逃脱,徐天龙自身严重烧伤。哀莫大于心死,在民工“自焚”的背后,我们应当注意到一个重要讯息,那就是由此传达出来的民工对于“国家威信”的失望。

民工靠双手谋生,包工头按期支付其劳动报酬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一些不良包工头企图挑战“天经地义”之时,国家会以强力迫使他们回到法律法规指定的轨道上来,从而保证民工正当利益不受侵害。在民工看来,这种天然的威慑力便是“国家威信”之所在。民工对“国家威信”的失望,源于“国家威信”的逐步流失。那么,“国家威信”是怎样流失的呢?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是导致“国家威信”流失的根本原因。“国家威信”并不能凭空永存,国家设立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并赋予其相关职权,对敢于向“国家威信”发难者予以惩戒,从而使“国家威信”得以维护。这些维护者,社会各界一般称之为“有关部门”。然而,有些“有关部门”出于种种目的,私化、异化、淡化了自己的职责,面对“国家威信”遭受挑战的情况选择了“不作为”。

据报道,在这次因讨薪导致“自焚”之前,徐天龙等人已经有过多次找有关部门帮助讨要工钱的经历。他们先后到过信访、城管、镇和司法部门,可接待他们的人要么说“不管这种事”,要么劝他们别打官司,因为即使赢了也是“赢理不赢钱”。这难道是有关部门应有的态度和应有的作为吗?更有甚者,当南方某市的民工为讨要血汗钱而不惜以跳楼相逼时,当地警方居然将其定性为“做秀”。并以妨碍出警、延误工期、影响施工方形象为由,要对相关民工严加惩办。这些“维护者”分明是在灭“国家威信”而长他人气焰,“国家威信”的流失实在是在所难免。

对于恶意克扣民工工资的行为,国家已经有解决问题的相关规定。那些具体负责的部门应该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将国家的政策法规落到了实处? (据《杂文报》周东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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