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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4月14日
权益·保障
03

一个沉重的话题——

儿童遭受性侵害

近几年儿童性侵害的恶性案件频频发生,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01年到2003年6月间,就先后接待了39起儿童性侵害案件的咨询和投诉。互联网、报刊、电视等众多媒体也经常报道儿童性侵害事件。2000年6月至2002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北京市某小学教师猥亵、奸淫在校幼女16名,2000年至2002年11月,又有沈阳市某小学6名幼女遭受禽兽教师的强奸猥亵。去年我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就接到5起关于儿童性侵害的投诉。

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杨爱民向记者讲述了去年她们接到的几起投诉:华县的一位农民带着妻子和七岁的女儿在西安打工,妻子在家做饭,房东将孩子骗出去强奸,造成孩子大出血,被送到医院后母亲竟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后还是由医生打电话报的警;去年夏天韩城一名九岁女童和父母在家睡觉,门窗大开,睡觉中孩子被犯罪分子掠出室外进行强奸,而父母竟毫无察觉,当他们睡醒后发现孩子不见了便四处寻找时,孩子已浑身血污;户县的一名十二岁女童被坏人蹂躏了一年,父母竟然丝毫不知,最后还是邻居发现孩子体形发生了变化,督促其父母带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才发现孩子已怀孕八个月…

杨爱民说,这些案件充分说明了家长对孩子监护责任的严重失职,作为家长不只是照顾孩子的生活,还要关注孩子的整个成长过程,包括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的成长。

从近几年全国全省发生的儿童性侵害案件来看,除了儿童年龄小、缺乏辨别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外,主要一点还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孩子的教育保护不力。有些年龄较小的儿童遭受侵害是发生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例如在放学途中没有成年人陪同、孩子被父母单独留在家中时等。在这种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他们很容易被犯罪人盯上并伺机实施侵害。有些案件发生后,父母又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或长时间甚至几年时间都不能发现子女的心理、身体、习惯等方面的变化及一些不正常的表现,导致侵害不被发现。在我国一直都是忌讳谈“性”,尤其是在家庭中,传统观念作怪,孩子受到侵害父母知道了也不愿拿起法律的武器,怕孩子长大嫁不出去,怕有失家长的面子。

父母大意、保护不力、教育引导不当是儿童受侵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学生在学校上学期间受到品行败坏教师的猥亵、奸淫不敢告诉家长。这些也暴露出学校在管理、监督教师方面及对学生性教育方面工作的不足,使孩子受到侵害而不能得到维护。

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侵犯儿童性权利的案件没有被发现,或者已经被发现但因某些原因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我们希望引起社会、学校、家长、司法等部门对儿童性侵害问题的高度关注,让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

■本报记者 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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