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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等四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农民工权益保护
本报讯 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省工商局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主题为“认真贯彻《劳动法》,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业中介机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服务、加工等行业。检查的内容有九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职业中介机构遵守有关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及农民工加入工会情况。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