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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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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申请不得增加语音信箱

本报讯 未经用户同意,个别电信运营企业私自为用户增加语音信箱业务的行为引发用户不满。近日省通信管理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纠正此错误做法。

一段时间以来,我省个别电信运营企业未经用户同意,私自为用户增加语音信箱业务,给用户带来不便,并由此引发用户投诉。为了维护电信用户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规范语音信箱的业务经营活动,省通信管理局发文要求,电信运营企业未经用户申请,不得擅自为用户增加语音信箱业务,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纠正此前的错误做法,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用户投诉,避免影响行业整体形象。 (莫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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