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清涧建立阳光信访直通车
本报讯 今年以来,清涧县为了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了——建立阳光信访直通车,给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个庄重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其做法为:被反映的问题经过初查以后,需要立案调查的,要向发案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送达《立案决定书》。发案单位在接到《处分决定书》后,要在一周内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警示会;警示会召开后一周内、发案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整改会;整改会召开后一周内,若是发案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违反纪律,上级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本班子本系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检查讨论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制定完善整改措施。
据了解,阳光信访直通车全面启动以来,该县查办案件的力度逐渐加大,1—6月份接受来信来访125件(次),转立案111件,结案91件,涉及处分人数96人,真正做到信访促办案,办案促稳定。上半年列全市县(区)案件查办第一名。 (刘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