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湖北试点撤销乡镇政协
日前湖北省进行一场关于乡镇机构的试点改革,被人们惯常地列在“四大班子”之中的政协在乡镇撤销,政协工作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兼管。整个撤销过程在平静中完成。
其实对于乡镇一级的政协职能,一直都存在质疑的声音:“乡镇基本没有民主党派,就算有知识界、文化界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基本上没有统战的工作,设立政协,还有这个必要吗?”与此同时,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并没有要求在乡镇一级设立政协机构。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既没有相关根据又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机构能够出现并大量存在呢?
事实上,这是机构自我膨胀的结果,是基层政权“因人生职”的一个现象。政协在乡镇的组织机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以试点县市之一监利县为例,在七十年代中期以前,只有县里有政协。七十年代中期以后,原来的十个大区,共有30余名正科级干部,扩充后翻了一番,变成了六七十个。其后干部越来越多。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很多地方在那时搭起了乡镇“四大家”的班子,乡镇一级的政协机构被设立,一些科级干部得以安置。
2003年湖北省下发17号文件,正式推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它试图解决很大程度靠农民供养的乡镇政权,在税费改革后何去何从的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压缩人员和机构。改革选取了7个试点县市重点推进,一共有“八大举措”,而其中“撤销乡镇政协”因其涉及基层政治架构的变革而受到媒体关注。 (据《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