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领导干部要心里有“怕”字
清代学者纪晓岚有句名言,做人要记住一个“怕”字。现如今,对我们领导干部来说也应记住这个“怕”字。怕毁誉、怕被捉、怕党纪国法……怕的东西越多,对自己越平安。
近些年,人民法院在查处经济案件中发现,造成国有财产大量流失,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的一个重要诱因是,部分领导干部不畏党纪国法“损公肥私”造成的。成克杰、慕馁新等违法违纪案件,就是典型的例子,不但将自己的政治生命送入了末路,也给国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些都是由于他们在位时不畏党纪国法,不知“怕”造成的。
从理论上讲,知“怕”是自醒、自警、自尊的表现。国外有位司法部长讲:“恐惧是理智的表现”。我国传统道德也把“怕”的内涵讲得很清楚、全面,告诫人们在做“损人利己”、“祸国殃民”、“谋财害命”勾当时要再三考虑,“畏天、畏地、畏人”。这一点我们应向东汉吏官杨震学习,手下人携黄金深夜行贿,言:“夜深无知者”。杨震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言无知者?”以此为由,严词拒绝。
“怕”虽是一种心理情绪的表现,但与我们的事业、仕途密切相关。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中,领导干部应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分清什么该怕,什么不该怕,该怕的决不越雷池半步。要始终保持浩然正气,经受住权、钱、色等各种严峻考验,做到不畏强权,不怕压力,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这样我们的领导干部才能真正树立起人格魅力。
(马坡 刘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