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成顾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产品质量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武器。但不知《产品质量法》中规定消费者有哪些权利?读者:李红
李红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用户和消费者有4项权利,即:(1)查询权;(2)申诉权;(3)要求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权;(4)对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四条途径(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有选择权。
用户、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负责处理。
用户、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有权要求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如已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一)不具备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因产品质量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这些,就是消费者的权利。 成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