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最近联合发出通知,禁止强制收取保险费。
《通知》强调,保险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合同行为,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投保。各保险公司在委托有关业务单位代办保险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手续费标准。各代办保险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保险公司超标准索要代办手续费。铁路、交通部门已规定在票价外不再收取保险费。今后其它部门在办理正常业务中,要与办理保险的窗口分开。不得把购买保险作为正常业务工作的必备条件,不得在各种票证中加入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