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雷锋会哭吗?
近日,在贵州省风冈县一场因小学生学雷锋做好事而引发的官司,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法院终于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1995年3月11日下午6时,贵州省凤冈县龙泉一小12岁小学生王李飞在学校操场学骑自行车后,与弟弟一起推车回家。在路上,他们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此时,王李飞想到学校里老师讲的雷锋助人为乐的故事,于是就和弟弟上前去扶老奶奶,并在一位叫周治琴的阿姨帮助下,把老人送进医院。小李飞本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可他万没想到会因此而吃官司。
官司是由于老人的继子在得知王李飞母亲于当晚前往医院探视,并帮助老人交了520元医药费后引发的。他们由此推断老人的伤是被王李飞的自行车撞倒所致,要不王李飞母亲怎么会主动交医药费呢?于是1995年3月17日,老人的继子杨胜学在向其继母做了一系列工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李飞承担老人伤后的一切费用,并对证人周治琴、黄明仙和12岁的王李飞进行恐吓,致使案子一度反复。经法庭调查审理,于5月5日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遵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再次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为此,这桩引人注目的由小学生学奋锋做好事引发的官司划上了句号。
此案在当地引起反响,小学生王李飞在事后的一篇日记中写道:老师说雷锋帮助人做好事,遇到困难从不流泪。我帮助别人,他们却要到法院告我,我好害怕,好想哭,不知有人去法院告过雷锋没有,他也会哭吗? 摘自9月9日《华商时报》张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