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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8月02日
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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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养活了谁?

□亦杰

有些企业领导人在谈到企业困难时,总离不了一条:包袱重——退休职工多;不少在职职工也常说,我们要养活那么多退休职工,负担不轻。退休职工也以为是在职职工养活自己,是吃“舍饭”的,不敢理直气壮地提出合理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有一个“谁养活谁”的问题需探讨,并予以澄清。

笔者以为,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互相养活。理由是:第一,马克思劳动积累理论告诉我们,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只不过是他们所提供积累的延期支付,而且支付的是“过去的劳动”的一少部分,仍属按劳分配的范畴。就是说,他们拿的是自己积累在企业的钱,而不是别人的钱,更不是“不劳而获”;第二,企业的财富是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共同创造的。企业的财富是一代一代职工积累起来的,凝聚了退休职工的血汗,退休职工是“挖井人”和“栽树人”,在职职工“喝水”和“乘凉”时不能忘记他们,也不应该忘记他们。当然,在职职工又创造了新的财富,推动了企业的发展,使退休职工才有可能“支付积累的劳动”;第三,既然企业的财富是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共同创造的,就应该共享企业财富,除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各种补贴外,生活福利、医疗保健、住房等,都应“共享”,就像一个家庭,前辈与后辈共创了家业,不能只改善后辈的生活而叫前辈继续受苦。因此,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是共同创造财富、共同享受财富的关系,也可说是互相“养活”,而决不是在职的养活退休的。

企业领导人在弄清了“谁养活谁”问题的前提下,就可能会自觉地解决退休职工目前的生活困难,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再把退休职工当成“包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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