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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7月08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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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送“秋波”有圈套“大战”硝烟迷人眼

心药品广告给人“吃药”

时下,广告大战硝烟弥漫,各路大军竞相上场。在广告大战中最出风头的要数药品广告。据不完全统计,有关药品的广告要占到全部广告的三分之一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超过半数。可是,消费者并非一定知道,当药品广告在向人们频送“秋波”之际,也设下了诱人的圈套。

您是否注意到,以专家、患者的名义对医药产品进行疗效宣传的占有很大比例,致使一些消费者信以为真,结果步人广告所带来的消费误区。例如某老干部听信了专家介绍的某种药用磁疗鞋能治疗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失眠等疾病后,花费300多元买了这种“万能鞋”,不厌其烦地按时加注药水后穿在脚上,盼望有一天能治好高血压。然而血压非但没有下降,却出现中风征兆,面部局部瘫痪,“万能鞋”因此被她扔进了垃圾堆。

无独有偶,某药酒铺天盖地散发的报型广告也以患者的名义不吝笔墨大谈特谈疗效,甚至列出了治疗范围及有效率调查表,介绍自己的产品在所调查的7项病症中,总有效率最低的为90%,最高的竟达100%,有2项,平均总有效率达95%。多么诱人的数字!难怪一位国际友人见了后说:“中国药品的有效率早已超过‘国际水平’,却还在大谈特谈与国际接轨。不知这是怎么回事?”据了解,国际上一些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一般治疗药品的有效率也仅在80%左右,而我国药品生产尚停留在仿制阶段,95%以上的平均总有效率何以让人相信?

诚然,专家、患者之言可能有其真实的一面,但不可否认的是,为了适应某种需要,夸大其辞的疗效宣传也有可能“脱颖而出”,其中还不乏出卖良心拿着“劳务费”作虚假广告宣传的专家和患者。

如何看待上述药品广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专家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特殊商品,《广告法》对其有明确规定。然而,当《广告法》已经实施了三年的今天,仍旧有诸多药品生产商、经销商在打药品广告“擦边球”。对此,笔者认为在虎虎有生气的虎年,能否给违背《广告法》的药品广告一点“虎威”?

(史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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