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防洪标准低 遇灾损失大
城市水灾拉响警报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今年以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发生水灾的消息越来越引人关注。据国家防总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份部分城市遭局部暴雨袭击,其中深圳、兰州、娄底等大中城市均有人员伤亡;6月,主汛期临近,长江、珠江流域部分城市受灾,其中江西景德镇市被淹面积达90%,广西桂林被淹面积80%。进入7月,武汉、福州、长沙等省会城市在暴雨加洪峰威胁下,形势非常严峻。城市受灾严重与我国城市防洪标准低有关。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陈为邦先生介绍,我国513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里,防洪标准达50年一遇以上的仅93座,低于10年一遇的有120座,防洪标准普遍低于日本、美国。除了防洪(称外水)外,还有防涝(称内水),城市防涝标准更低,一般在20年一遇以下,因此不少城市常常遇到暴雨就积水成灾。
更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我国城市开发速度加快。在城市开发过程中,大量的土地被水泥、砖石及高楼所覆盖,变成了不透水池面,不少低洼地被填平,水沟、小河被改成暗沟暗河,对城市防汛带来了严重影响。对此,国外的做法是进行有偿开发。比如日本规定,新建一个企业占用一公顷土地,须同时修一个500立方米的蓄水池,但目前我国似乎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如果任由开发不顾防汛的状况持续下去,则我国城市面临的威胁就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