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拿了“俸禄”要干事
耀县政务督办实行“黄牌警告”
本报讯 拿了“俸禄”要干事,否则对你进行惩处。这是近日耀县政务督办实行“黄牌警告”制度里的主要内容。
今年来,耀县县政府不断强化督办机制,拓宽督办工作领域,突出督办重点,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在总结和吸引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政务督办工作规定》,首次实行了政务督办“黄牌警告。”这项措施规定:县政府对各类督办事项以《县政府交办事项通知单》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督办通知单》的形式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对于承办事项超过规定时限的,县政府督办部门从超规定时限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责令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报告延期原因,给予书面劝告,对承办单位下发催办事项通知单。对于一个工作年限内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书面劝告的,县政府对承办单位下发“黄皮警告书”,并责令承办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对于下发黄皮警告书的承办单位,如果承办事项在最近规定时限内仍无显著进展或对交办事项故意拖延、顶着不办,给工作全面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规定》,对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坚决采取引咎辞职等组织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宋兴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