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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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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工会饭 砸的职工锅

工会副主席张世杰竟代表行政与职工对簿公堂

本报讯 近日在煤城铜川出现了一桩奇事,因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工会副主席张世杰竟出面担当院方的委托代理人,与本院女职工李中霞对簿公堂。

此案虽经铜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公正裁决,最终以女职工李中霞获胜而告终结,但身为职工“娘家人”的工会主席与职工对簿公堂的咄咄怪事,严重败坏了工会组织声誉,损害了工会干部的形象,在当地职工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据了解,张世杰与李中霞同为该院工会干部,系上下级关系。因发生被院方停工停薪争议,李中霞于9月6日向铜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状告医院当局,请求仲裁。

10月14日上午,仲裁庭开庭审理时,申诉人李中霞与委托代理的律师一同出庭,被诉的院方法定代表人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院长陈秋生未出面,却委托工会副主席张世杰聘请的律师出庭。而身为工会主席的张世杰竟置全总三令五申不许工会主席代表行政与职工打官司的禁令于不顾,昂然出庭演出了一幕丑剧。

在仲裁庭上,申诉人诉称,今年3月11日上午为迎接省精神文明检查团,她到有关科室安排布置会场事宜。但到4月23日,张世杰却向人事科报告申诉人脱岗3小时,并在全院大会上点名扣发申诉人3月份的奖金。6月7日,申诉人所在科室开会,因奖金扣发与张发生争执,就被勒令交出手续,后又被口头通知到院人事科报到,被院方作为下岗人员,每月仅发给117元生活费。担任院方代理人的张世杰辩称让李中霞待岗,是依据院办的管理规定,对申诉人处理的是暂时待岗,待考察一段时间,如果申诉人认识到错误,院方将视情况才决定是否让其继续上岗工作,申诉人在待岗期间,根本未付出劳动,故未给予报酬。

铜川市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经过调查了解,于10月27日作出了裁决,要求院方安排李中霞上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其欠发工资。然而由于身为工会副主席张世杰的阻挠,李中霞的工资迄今分文未予补发,工作无法恢复。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问题的发展和演变。

本报记者郝振宇

工会干部,请站对位置!

这篇报道所讲的事救人很生气!

工会主席受厂方委托在劳动争议仲裁庭上与职工打官司,在我省曾发生过数起,今天报道的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工会副主席世杰代表行政与职工对簿公堂,就是典型一例。

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工会干部是工会会员及职工的服务员。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工会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工会组织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工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一个工会干部做不到这一点,那他就不能是职工的服务员。

全总曾多次提出要求,不允许工会干部代表行政与职工为劳动争议出庭打官司。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工会副主席张世杰为什们对全总的要求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我们之所以编发这篇报道就是想使广大工会干部以此为诫,站对位置,扮好角色,勇敢地、理直气壮地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而不是站在职工的对立面,帮行政与职工讨价还价,损害职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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