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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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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普通发票的检查和管理

新税制实施后,国税机关投入很大精力,加强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但又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和检查。纳税人在使用普通发票时,出现了许多问题,给征税的规范化带来了障碍,也给偷税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填开不规范。在检查中发现有90%以上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能正确地按规定填开发票的情况。如:填开项目不全,不按规范填写售货单位地址、电话和纳税号,甚至连购货企业的单位名称都不写等问题,给日后发票的协查造成困难。

二、单联填开。有百分之六十的被查单位存在着单联填开的现象。主要反映在购货企业名称、电话、法人身份证号是在被查过程中二次填写上去的,明显弄虚作假。

三、虚开发票骗取一般纳税人员资格。一九九八年国家税务总局对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数额的企业一律施行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个别企业为了骗取一般纳税人资格,虚开普通发票,虚报销售额。

四、利用普通发票偷税。有人企业在开具普通发票后,不按时申报税款或开脆填开后不报税,有的甚至填开“大头小尾”发票,以达到偷税的目的。

以上出现的种种问题说明,在普通发票的管理中的确存在着不少漏洞,税务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减少国家税款的流失。 (西安市国税局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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