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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8月0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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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写的教训是永恒的警示

——对农村建筑市场伤亡事故的思考

近年来,农村建筑市场的人身伤亡事故频频发生。严峻的事实和血淋淋的教训一再告诫人们,规范农村建筑市场,防范伤亡事故发生,已刻不容缓。

缘何农村建筑市场事故频发,根据调查,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组织不具备从业资格。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应有的技术设备,而且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然而在农村建筑市场中,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无资质证书或超过施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现象屡见不鲜,为建筑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无证、无照、无资金、无设备、无技术的“五无”农民建筑队,其施工人员的危险性可想而知。

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不少施工组织中招募的民工和农民建筑队中的“工人”,农忙时下田耕种是农民,农闲时拿起瓦刀是“工人”,根本未经任何严格培训,无从业许可证书,无安全生产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致使施工中人身伤亡事故频繁发生。

施工组织对劳动者权益重视不够,安全意识缺乏。有的施工企业与工人不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合同只是单方面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权益尤其是关系到工人工伤事故的处理方面内容规定的少,甚至与工人签订“职工伤残病死一概不负责”一类的生死条款。另外,施工中劳动保护设施不齐全或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一旦发生意外,施工人员非死即伤。

施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囿于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现状,部分施工人员不敢与施工单位交涉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出了事故,有的施工人员只要施工单位多少给一点补偿就心满意足,还有的根本就不知道如何通过仲裁、诉讼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助长了部分施工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面对一再发生的、血淋淋的伤亡事故,亟需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行政监督的同时,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对农村建筑市场的安全执法检查,确保农村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另外,广大劳动者也要树立防范意识,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苏晓伟王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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