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兼并方是否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国有企业职工,目前上级已决定由别的企业来兼并我们企业,因为我已四十多岁了,被别的企业来兼并后,我最担心的是我们的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落实问题。听说养老保险兼并方已做出承诺,但医疗保险还没有个说法,请你告诉我,按政策兼并方能给我们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榆林 柳柳
柳柳同志:
我可以肯定地回答你,企业被兼并后职工的养老、医疗费的缴纳有政策规定,你不用担心兼并方能否给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陕政发(1999)9号文件规定:“企业撤销、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其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责任,及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省政府的规定,兼并方应该承担你们的医疗保险责任,为你们及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