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源头维护是关键
私企工作时间超长,加班工资难以兑现,已成为相当普遍现象。此问题为何属长期存在却得不到解决呢?
“没有人告,是最直接的原因。”咸阳劳动部门从事劳动监察的魏先生说,迄今为止他们处理过数以百计的劳动仲裁,但还没有一起是因劳动时间将私企告上仲裁庭的。
省劳动厅陈先生也认为由于目前劳动监察队伍人力有限,加之国企、集团违犯劳动法问题也层出不断;私企特别是小型私企侵权问题实际上处在鞭长莫及状态。这些无形中也助长了一些私企侵权问题的漫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原因不仅仅是如此。在我们走访的近十家私企中,发现竟无一家建立工会,有的甚至不知工会、劳动法为何物;许多私企老板和打工者素质很低;一位福建籍建材公司老板仅为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20多位员工也都是刚放下锄头的农民,他们身在城中,交谈中还认为“工会”、“劳动法”这些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仅是国企“大厂”、“城里人”的事;从而造成老板无法无天,工人们不知法依法维权。
长期从事经济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陕西工商学院副教授陈淑芳认为,在市场经济初期,存在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问题有一定必然性,但它毕竟有悖社会文明,应予尽快消除。
对于解决办法,省总工会法律权益部部长李根侠认为在进行普法宣传,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的同时,关键在于应加快在私企中建立工会步伐。新《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规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因而,劳动时间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从源头上予以杜绝。
社会发展自应付出一定代价,但我们的社会不应使“包身工”现象重演。
■本报记者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