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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7月31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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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改制成非公企业的职工不像“主人”了

编辑同志:

近来有一些由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企业的职工反映,企业改制后民主管理工作严重“下掉”,职工很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他们对自己的处境和未来担忧。

据这些职工反映,过去职工医疗待遇有保证,现在自掏腰包;过去企业劳动保护比较到位,现在明令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过去企业定期不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文体活动,现在基本上享受不上,职工只能机械地加班干活;过去企业对困难职工家访“送温暖”,现在看不见送温暖的影子。改制后的企业与改制前判然两样,尽管企业改制和转制是深化改革的必然,但是部分非公企业所出现的随意侵害职工权益现象已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样对非公企业的发展也产生不利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使一些非公企业主漠视职工权益。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为而不为,放松了其应有的协调、协商和管理职能。三是职工本人不为维护权益而斗争,他们所处的环境要比国企差,怕砸了饭碗。四是企业工会虽成立却难以发挥作用,还停留在完善自身机构的地步。

非公企业有别于国有企业,其维权任务更重,情况更复杂,因此,党政工会司法部门应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来保证这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不“下掉”,保证这些职工福利待遇和合法权益不再受损。 ■宋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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