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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7月31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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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临时性用工人员能否参保

百事通先生: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没有编制指标,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达数年之久。现单位辞退“临时工”,这些人要求用人单位给补缴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王永宝

王永宝

由于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未列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因此,其职工(包括招用的临时性用工人员),能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要依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地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当地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作出了规定,则这些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包括临时性用工人员)按规定参保并缴费;尚未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作出规定的,仍按原《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执行。不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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