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从退休第三年起,咸阳服装材料供应站职工胡光亚就为自己应享受的退休待遇多方奔跑,可跑了十年了,仲裁也裁了,法院也判了,可他的待遇还悬在半空里——
可怜胡老汉还要跑多久
胡光亚老汉今年整70岁了,按说辛苦了大半辈子他该享清福了。可是,退休后的10年间,老胡却为自己的退休金问题无数次往返奔波于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和法院之间,不仅弄得他身心疲惫,而且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提起这件事,老胡不禁老泪纵横。
胡光亚原系咸阳市渭城区咸阳服装材料供应站的职工,1991年4月退休。1993年10月至2001年10月,国家先后8次提高离退休人员退休金标准,但咸阳材料供应站却一直没给老胡办理增资手续。近几年来老胡为这事不知跑了多少路,直到去年元月,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了老胡和另一名程某职工过去未调的8次增资手续。
拿着审批下来的增资表,老胡想这回问题该能解决了!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单位不但不补发退休金,甚至连增资表都不接。单位始终认为老胡不能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因为服装材料站是企业,而老胡又是以集体工人身份退休的,老胡应该执行企业工资制度。
老胡又开始三天两头找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老胡于2002年8月将单位诉至渭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查明,老胡所在的咸阳服装材料供应站的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已有了几次变更。1987年原秦都区服装经理部更名为咸阳服装材料供应站,隶属于渭城区经委。1992年8月,渭城区政府将其定为全民企业。这个单位职工执行的是两种工资制度,大部分职工执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一小部分职工执行的是企业工资标准。这是由区劳动行政部门在1985年国家工资制度改革时依据有关政策确定的。老胡从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开始,一直到1991年办理退休手续为止,都享受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退休后的养老保险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仲裁委遂裁决,咸阳服装材料供应站补发胡光亚1993年10月至2001年12月期间补调的退休金差额19378.80元;从2002年1月起,被诉人按区人劳局审批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月足额支付申诉人退休金。
但咸阳服装材料站对此裁决却不服,向渭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退休费问题应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解决,不属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本院依法不予受理”,法院遂裁定,驳回咸阳服装材料供应站的起诉。
法院虽驳回了起诉,但却导致了仲裁委裁决不能生效,老胡申请再审,法院又认为老胡不符合再审条件。这样,老胡的权益又被撂在了半空中。
从今年5月开始,老胡又不断地到有关部门反映他的问题。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总工会、经济发展局专门就此事召开三方联席会议,拿出了协商解决的意见和办法。但咸阳服装材料供应站仍是不理不睬,致使老胡的退休金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为了享受到他应得的退休待遇,老胡历经10年的辛苦奔波,该找的单位、部门都找了,仲裁委也裁了,法院也判了,可问题还是悬在空里。遇到这样悲惨的结局,老胡能不伤心落泪吗?
■焦晓宁 卫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