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 对劳动者权益切莫心存傲慢与偏见
- 县长的签字权应该为民所用
- 虎照二次鉴定为何迟迟不见下文
- 是税收大户还是消耗国库的大户
- 为污染企业丢了“面子”叫好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调整目标任务完成
- 社会保险法草案初审
- 中国A股融资领跑全球
- 我国将投入2万亿元发展可再生能源
- 我国起草工资条例
- 医改方案确定补贴患者原则
- 电信业将进一步打破垄断
- 职工不加薪 领导也甭加
- 海关总署明确免税携带印刷品数量
- 浙江住房公积金库存告急
- 市民随时可查水质
- 我国将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 北京四大新政提高“蓝领”待遇
- 全国三成糕点企业面临整改或淘汰
- 人民大会堂国宴改为“三菜一汤”
- 楼市降温炒房团转战广东炒兰花
- 柴鸡蛋营养不比普通鸡蛋多
- 胖子移民新西兰得先减肥
- 中学生成绩为何阴盛阳衰
社会保险法草案初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社会保险法草案2007年12月2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单位、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草案第49条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草案第52条规定:“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由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代表、个人代表,以及工会代表、法律专家、精算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草案同时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