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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9月12日
观察·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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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增长与CPI挂钩值得期待

据媒体报道,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国家统计局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参与制定的《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议》,已上呈待批。

涨工资直接与物价上涨挂钩,突破了过去政府指导企业工资过于笼统化、模糊化、概念化,使工资增长有了明确、具体的操作标准,非常值得赞许。但需要看到,工资与CPI挂钩说易行难。国有企业可能好办些,大量非公企业极有可能成为摘不到的“桃子”,如果老板不按CPI涨工资,工人虽“有权要求”,但不见得有胆量较真,不久前广东总工会一项调查表明,只有7%的工人敢于与老板谈工资。可见,要让工人吃到这颗“糖果”,保证措施不可缺少。笔者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保驾护航”。

其一,《工资增长机制》应具有强制性,企业只要符合涨工资的条件,就必须与CPI挂钩,不得寻找任何借口推脱。这让人想起不少地方年复一年地出台企业工资指导线,动辄就是两位数的增长,而工人对此大都一声叹息,一脸苦笑,因为看上去很美的指导线落实起来难于上青天。

其二,与CPI挂钩应落实到每个人,而不是平均数。平均数常常掩盖贫富差距和分配悬殊,不能真实地反映每一个工人收入状况。如今,许多企业收入差距越拉越大,高管层可享受两位数的工资增长,普通工人只能得“绳头小利”。因此,工资增长与CPI挂钩应关注职工个体;保证只要遵纪守法、诚实劳动,每一个人都能享有与CPI同步增长的收入。

其三,需要建立三种机制。一是投诉、举报机制,当企业不按CPI给工人加薪,职工群众有正常投诉渠道。二是查处机制。相关政府部门对工人投诉、举报应及时调查、取证,对有条件而不按规定加工资的企业要从严处罚,责令老板按CPI挂钩原则给工人足额补发工资。三是保密机制。政府部门要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防止老板泄私愤打击报复。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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