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制定《全民办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规定》,近斯内可望发布。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和职工待业子女就业问题,按照政府决定,全国国有厂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扶持创办了大量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俗称“全民办集体企业”或“厂办集体”,为国家分担就业困难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理顺国有企业与其所办集体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摘自《亚太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