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私欠公款:
一种被忽视的腐败
历史发展到今天,人们的生活已大为改观,过去解决不了的温饱,现已基本解决。但奇怪的是,一些党政机关,工厂企业,学校乡村,仍未摆脱公款私欠问题;相反,较之过去更为严重,既超出了经济困难性质的范畴,更成为当前的一大公害,一种极为隐蔽的腐败。
湖南省一个全年财政收入不足4000万元的贫困县,私欠公款居然高达3000多万元。该县审计局去年10月对全县150多家机关单位和多家企业私欠公款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结果90%的单位都有私欠公款的现象,相当于这个县全年财政收入的80%,其中有个单位21名干部职工,人人欠公款,并且全部在万元以上,有相当一部分是5至8年以上的老帐,有的是难以收回的死帐。
更令人惊骇的是该省一个人口不足百万、产值不过百亿元的市,截至1995年11月上旬,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外欠款已达7亿多元,在“公司热”、“下海热”中新办的各类公司到逾期贷款已达1.9583亿元,金融部门投向外地和自办经济实体不能按期收回的资金已达到2.6亿多元。资金不合理占用总额共计11.683亿元,占全市银行贷款总额的1/4。在资金大量外欠的同时,部分干部职工利用职权便利及管理上的漏洞,大量借支、挪用公款。据初步调查,到12月底,全市借支、挪用公款的干部职工已达到5192人,私欠公款5429万多元,相当于该市年财政收入的1/4,既败坏了干部风纪,又给犯罪分子侵吞国家资财提供了可乘之机。
某县一个行政单位,4名正副局长,每人欠公款4万元以上。他们每人在县城建了一栋豪华的私房,基本上是用借来的公款。自己既享受了,又避免了用自己的钱建私房会招来廉政办左查右审地追问资金来历的麻烦。
不单是湖南,闻名全国的阎建宏案,不也可见一斑吗?这个原贵州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竟然在大肆贪污受贿的同时,还私欠公款200多万元。
私欠公款包括私挪、私用两个方面,不少私欠者,其用途都是一个“私”字:
一是利用公款炒股。某信贷部主任王某,1993年2月以某老板的名义从行里调出5万元买某公司的原始股票。一年下来便从中获利1.8万元。行里发现此事后,某老板站出来为他承担一切。
二是利用公款做生意。某公司财务科长吴某两年前还是一名穷得叮当响的工薪干部。可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单位的“大款哥”,令左邻右舍“刮目相看”。据他的一位好友透露,吴某自己办起了一个糖油经营部,每次进货的本钱全是从财务科调出的,货一脱手就将调用的资金补上,神不知鬼不觉。
三是利用公款搞借贷,从中吃利息。由于一些单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设小金库,便为公款私借私贷提供了有利条件。马某本是某局的财务科长,前年4月利用小金库的资金,将5万元公款以25%的年息贷给两位做皮鞋生意的老板,一年下来除支付银行利息外,又从中获利1万余元。
摘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