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宣传战中不得相互贬低
六十八位家电巨子定“和约”
全国家电行业二千五百家企业中的六十八个“巨头”一周前聚首京城,正式签署《中国家用电器行业文明竞争公约》,公约定于今年十月一日起生效。该公约强调;家电企业在开拓市场的广告宣传战中,不得相互攻击,贬低其他企业,以保证全国家电企业能在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
据统计,一九九六年,我国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均占世界同类产品产量的五分之一左右,电冰箱、洗衣机、电熨斗、电风扇、电饭锅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在世界家电市场年销售额中,我国家电工业仅居美国和日本之后,产品已进入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可喜的是,在国内家电市场上,国产品牌已取得绝对优势。一九九六年,全国三十五个大中城市百家大型商场十大家电畅销品牌全是国产货。
乐观的形势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据了解,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各家电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仅不惜代价地拉开一轮又一轮的价格战,甚至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有意无意地以贬低同行来树立自己形象等不良倾向。
家电行业许多有远见的掌门人亦对此表示忧虑。在去年十一月轻工总会召开的家电企业座谈会上,小天鹅、海尔、美菱、科龙、新飞、美的等单位领导一致倡议签署行业自律公约。今年五月,荣事达集团向全社会推出了家电企业第一部自律宣言,核心是企业要“相互尊重、相互平等、互利互惠、共同发展、诚信至上、文明经营、以义生利、以德兴企”,进而提出了“和商”的理念,宣言在社会和行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随后轻工总会又邀请国家工商局、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座谈,从而使出台的公约更加完善。
公约强调,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客观地向国家主管部门提供起初的统计数据;宣传中不得断章取义地利用某些统计资料;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应标明出处。
公约要求各企业客观地介绍自己的业绩、实力,清楚地说明产品的性能、用途、质量和售后服务,不以任何模棱两可的用语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中不采用诋毁的方法,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不侵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摘自7月18日《华商时报》王素芹文)